为及时总结高等农业院校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的经验,促进高等农业院校教材建设,从整体上进一步提高高等农业院校的教材质量,激励高等农业院校广大教师编写高质量教材的积极性,经请示农业部同意,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特设立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优秀教材奖。
一、评奖范围
1、全国高等农业院优秀教材奖每3年评选一次。参加评奖的教材原则上应是规定年限内公开出版的、供高等农业院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类教材。
2、参加评奖教材须经过使用二次以上(含二次)。
二、评奖条件
1、符合马列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基本原理,体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,观点正确、鲜明,符合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。
2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、方法,理论联系实际地阐述本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律,能反映本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,并切合我国的基本国情。
3、符合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要求,体系科学,材料准确,内容取舍适当,具有启发性,利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。
4、文字规范,语言流畅,图形符号、计算单位符合国家标准。
三、申报程序
1、优秀教材申报通过各高等农业院校进行。学校申报的教材要经过认真评议,择优申报。
2、申报的教材要经过学校聘请的2-3位有教授职称的同行专家评议(外校的专家不少于1名),并根据教材的科类填写相应的《申报教材专家评议表》。
3、申报数额:各高校可申报由本校教师任主编,在规定年限内公开出版的教材总数的40% 。
4、申报优秀教材需报送:本单位《新版、修订版教材统计表 》(附表一)及软盘、《优秀教材申报清单》(附表二)及软盘、《优秀教材申报表》(附表三)、《申报教材专家评议表》(附表四)及样书。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。
四、评奖工作
(一)组织工作
1、成立评审委员会,领导评奖工作。评审委员会由基金会领导、评审专家、评奖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组成。评审专家主要从高校教授、教材管理专家、在京出版专家中选聘,人数10人左右,兼顾各个学科门类。
2、成立评奖工作办公室,具体组织评奖工作。
(二)评奖原则
1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宁缺勿滥。
2、坚持创新原则,鼓励学科前沿促进原创和创新。
3、坚持面向大农业教育原则,适当考虑学科覆盖面。
4、坚持与教学相结合的原则,促进教材建设与教学实践相结合,提高教学质量。
(三)评奖标准
能够反映国内外课程建设与学科发展最新成果和最高水平,体现现代教育思想、具有先进性、科学性和教育教学的适应性,充分应用现代教育技术、方法和手段,经多年教学改革实践检验,教学效果显著的教材。
1、思想性思想观点和思想方法正确,教学内容的阐述必须符合马列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基本原理,体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,能够提高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,观察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2、科学性结构完整、体系合理,概念叙述准确、清楚,引用材料切实可靠,理论阐述严谨、正确,能反映较成熟的科技发展新成就、适应现代科技发展水平。
3、教学适应性教材内容符合教学基本要求,份量恰当,满足课程的需求;教材结构、内容以及例证、习题安排富有启发性。
4、语言文字准确、精炼,图表设计规范、合理,文字、图表配合合理。
(四)评奖
1、初评推荐:评奖办公室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和教材出版质量审查,提出候选教材。
2、专家评议:在重点审读(看)的基础上,提出评审意见,经过评审专家充分协商与讨论,对候选教材排序。
3、终审:由评审委员会负责终审。
4、公示:终审结果在基金会网站公示一周。
五、奖励
获奖教材由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颁发证书及奖金。建议各有关院校对获奖教材进行奖励。
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
二○○八年七月